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是2020年1月25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组建,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1500亿元,列入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序列,是关系国家水资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
水网研究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正式注册成立,旨在立足国家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战略需求,作为集团公司战略策划中心、技术支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以及EPC产业中心,为南水北调工程、国家水网建设和集团发展提供高水平的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
6.应届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7.应聘人员与集团公司系统单位职工有近亲属关系(定义详见附表备注)的,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如实说明;应聘人员与水网研究公司职工有近亲属关系的,不能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登录国聘网()招聘考试系统报名,提交报考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接受报名,并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参照教育部学科和专业目录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岗位适配性,择优确定进入初试的人选。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并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协商可调剂至其他岗位。
第一轮考试。采取远程笔试方式组织,有关具体事宜将通过邮件和电话形式进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人选。
第二轮面试。采取远程或现场面试方式组织,有关具体事宜将通过邮件和电话形式进行通知,因面试人员不满足应聘岗位需求或岗位竞争力不足的,可对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进行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人选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以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
渤海公司是集团公司履行技术服务保障功能的子公司,围绕集团公司主责主业,在推动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规划建设国家水网重大工程、清洁能源开发建设等核心业务中充分发挥技术服务作用,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积极践行央企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聚焦水利水电、新能源、生态环保、建筑市政等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社会各界提供全过程咨询、工程总承包、设备更新改造等综合化一体化服务。
6.应届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7.应聘人员与集团公司系统单位职工有近亲属关系(定义详见附表备注)的,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如实说明;应聘人员与渤海公司职工有近亲属关系的,不能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平台(),按照有关要求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我公司发布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接受报名,并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情况以及岗位适配性,可采用多种方式择优筛选确定进入第一轮考试的人选。相关要求将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报考该岗位人员经协商可调剂至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第一轮考试。采用线上笔试方式,笔试有关具体事宜将通过邮件和短信等形式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及邮箱畅通,及时关注。
第二轮面试。根据第一轮线上笔试成绩排序,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1:5选取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5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方式有关具体事宜将通过邮件和短信等形式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及邮箱畅通,及时关注。因面试人员不满足应聘岗位需求或岗位竞争力不足的,可对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进行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人选和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同时,以适当方式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
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考察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根据面试成绩,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